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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刻,他忽然想通很多事。
沈笠被举到了最高处,正对着那个硕大的血眼,释然般地笑了笑。
“原来你——并不是一个微弱的执念啊。”
他们早就见过了。
眼前的这只血眼,正是他之前逃命时,在高楼里遇到的那个虚影的化身。
他的执念很强,遍布在这座城市的角角落落,最终汇聚在一起,变成了这只怪物。
是他用执念撑起了这座城,也是他的执念,让他化为现在怪物般的模样。
听到沈笠这句话,血色的瞳孔收缩了一下。
更多的讯息被沈笠收入眼底。
它想拯救的。
它想改变的。
一切都和那本笔记有关。
那只巨眼的瞳仁深处,有如万花筒一般展开,折射着很多晶莹的碎片。
沈笠努力看清那些碎片里的画面:
碎片里记录了一个人的一生。
从呱呱落地,到蹒跚学步,少年背上了书包,一切都显得那么不容易。
他总是伤痕累累。
有了朋友,又失去朋友。
有了希望,又失去希望。
最后不可避免地,在最灿烂的年纪,沦落到形销骨立,人人唾弃的可悲境地。
二十二岁,他就结束了他悲惨的一生。
黑色封皮的笔记本合上。
戴着黑框眼镜的少年放下钢笔,从书桌旁站起,打着领带,被聚光灯笼罩,衣冠楚楚地站在领奖台上。
“《荒城笔记》已经热销五十万册,您塑造的角色深入人心,请问有什么秘诀吗?”
他左手抓着金灿灿的奖杯,握着话筒的右手推了推眼镜,笑着面向场下的书迷:
“秘诀就是一个字,惨。
我把主角的人生塑造地越惨,大家就越容易同情他,我很擅长赚大家同情的眼泪。”
观众席下传来阵阵笑声。
主持人继续追问:“那您会在写作的过程中,爱上自己塑造的角色吗?”
他的视线忽然落到了奖杯上,沉默了片刻,回答道:“也许,会吧。”
“那您会因为爱上自己笔下的某个角色,而为他改写原定的悲惨结局吗?”
成百上千的书迷们,还在等着他回答。
他忽然松开奖杯,“我……我不知道。”
属于他的高光时刻,他期盼已久的荣誉,掉在了地上。
看完了如同万花筒一样的短暂回忆,沈笠心中的疑惑已经有了答案。
“原来你是作者留在书里的执念,想改写书中角色的结局?”
沈笠温柔地看着它,“执着是一件好事,但太执着了,反而害人害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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