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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秋光这辈子没这样疼过。
牙齿打颤,浑身哆嗦,血跟拧开的自来水似的往下哗哗地流,而阮榛就半蹲在他面前,笑容甜美。
凭什么!
他咬着牙,猛地伸出完好的那只手,可还没等到抓住阮榛的脚踝,就被对方直接踹在肩膀上,一脚踢翻。
宋秋光惨叫连连。
阮榛踩住他受伤的手:“还不说吗?”
“我说,我说!”
宋秋光猛地喘了两口气:“就是大哥让我接你回去!”
“回?”
阮榛觉得可笑。
这个字难道不应该和“家”
联系在一起吗?
那个阴森恐怖,噩梦一般的地方也配被称作家?
他伸手握住那把剪刀,做出一个要继续转动的动作。
宋秋光吓得胡乱挣扎:“不、不要啊!”
“那还不快滚?”
阮榛懒洋洋地扬起嘴角:“剪刀送你了,不用还。”
对方连滚带爬的身影消失,只在地上留下狼藉的血迹,阮榛安静了好一会,也没听见外面有其余的声响,这才半跪下去,用湿巾给地面擦拭干净。
刚才的动静不算小,但没有一个人进来。
仿佛特意留了这个空间,任凭两人对峙。
无论是宋秋光带走阮榛,还是他成功地压制对方,沉默的别墅是置身事外的看客,不发一言。
阮榛打扫完卫生,窗户大开,空气中还残留淡淡的血腥味。
不喜欢。
身体的异样也不喜欢。
明明已经退烧了,但是这会儿脑子又开始痛,他一粒粒地解开扣子,赤着脚走进浴室。
快速洗个澡吧,然后好好睡一觉。
阮榛只要一发烧,就容易犯困,给自己塞进被窝里睡到天昏地暗。
反正有黄狗在旁边陪着,也有张老头给自己做饭。
小时候爱吃甜,但容易蛀牙,张老头就不许他多吃,只有生病的时候,才在西红柿炒鸡蛋里放很多糖。
所以阮榛不讨厌生病。
有家人的宠爱呢。
泡沫顺着小腿滑下,在地面积攒了一小滩,阮榛闭上眼睛,感受温热的水流。
太舒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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